四川蜀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低碳高效汽柴油加氢催化剂纳米材料智能制造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低碳高效汽柴油加氢催化剂纳米材料智能制造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石长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厂房,通过深度优化生产组织模式、引入智能化DCS控制系统、新增智能混料机和自动化成型机等先进智能设备,构建智能化生产体系,实现生产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和数据驱动决策,将产能提升至3300吨/年过渡元素共沉淀催化剂及3300吨/年Ⅷ族环保催化剂。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为年产500吨过渡元素共沉淀催化剂及500吨Ⅷ族环保催化剂。根据四川蜀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例行监测报告,现有工程废气、生活污水、噪声达标排放,工业废水零排放,现有工程固废处置合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四川蜀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工业园区盛马大道中段13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80700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以邮戳日期为准)。
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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