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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来了!3种氢基绿色能源

发布时间:2024-09-19 17:26
作者:孙楠 庞立葳

       氢基绿色能源主要包括氢能和以绿氢为原料生产的绿氨及绿色甲醇等能源产品。在全球各国共同努力推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大背景下,氢能是推动能源、交通及工业等主要碳排放领域实现大规模深度脱碳的终极方式之一。氢气下游的甲醇和合成氨等化工产品的能源利用受到了产业界的关注,通过绿氨(以绿氢与来自空气中的氮气为原料)和绿色甲醇(以绿氢和具备绿色属性的碳源为原料)的生产,有助于形成氢基绿色能源(氢氨醇)一体化的发展布局。

政策端:中欧“碳市场”建设稳步推进,产业扶持政策不断细化

       当前绿氢能源中的绿色甲醇受到了较多的关注,主要因为自202411日起,航运业被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所有经营抵达/离开欧盟航线以及欧盟区域内航线的航运公司需要就特定船舶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购买并缴纳碳配额。为了应对这一措施,马士基等全球航运巨头纷纷布局了使用绿色甲醇作为燃料的大型货轮。选择甲醇作为传统船燃的替代产品主要因为其已经具备全球范围内运营的前置政策法规条件。

       基于绿色甲醇市场的发展历程,未来氢基能源的利用主要受两大类政策的影响,一是“碳市场”相关政策及具体建设情况,二是各个政府对氢基能源的具体鼓励政策情况。

“碳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全球正在运行的碳交易市场有33个,形成了“1个超国家级、10个国家级、26个地方级政府”的全球碳市场层级。

欧盟碳市场

       《京都议定书》确立后,为更好地实现全球范围内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同时持续降低减排成本,欧盟在2005年建立了企业级的碳交易体系——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并以其为关键抓手,逐步推进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欧盟碳市场成立初期碳配额的交易量较小,交易价格一度接近零欧元。从2018年开始,随着欧盟减少碳配额的超额供应,碳配额的价格随之开始上升,之后在国际碳减排越来越受到关注的背景下,特别是2021年欧盟委员会明确2030年的二氧化碳排放相比1990年减少55%的目标后,欧盟碳配额的价格出现了快速上涨。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以来,欧洲来自俄罗斯的天然气供应量快速下降,燃煤发电量大幅增加。但由于燃煤发电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推动了碳配额的需求增加;同时,由于欧盟规定符合要求的企业需要在2023430日前,为上一年度的污染购买足额的配额并上交,这也是进入2023年以来欧洲碳配额价格一路上涨的主要原因。

       碳边境调节机制(简称“CBAM”,又称碳关税)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的配套立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已于2023517日起生效,自2023101日起实施。CBAM的实施分为过渡期和正式实施阶段,过渡期在2023101日-20251231日。2026年开始正式征收相关费用。首批纳入“碳关税”范围的包括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六类。预计在2030年前,欧盟碳市场涵盖的所有商品都将被纳入CBAM的适用范围。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是中立的和基于航线的。船舶停靠符合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停靠港才会适用ETS。停靠港是指船舶停下来装卸货物、上下旅客或者近海船舶停下来更换船员的港口。以下情况不包括在内:1)仅为充装燃料而停靠;2)仅为获取补给而停靠;3)泊位供船员休憩(近海船舶除外);4)仅为进入干船坞或修理船舶和其设备而停靠;5)仅因船舶需要援助或遇险而在港停靠;6)在港口外进行的船对船转运;7)仅为躲避恶劣天气或进行必要的搜救活动而停靠;8)2023年底前通过的实施法案中列出的邻近集装箱转运港口停靠集装箱船。

中国碳市场

       20217月,全国碳排放现货交易市场正式启动。202374日,化工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专项研究项目启动会在清华大学举行,来自清华大学、石化规划院、中国石化联合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中石化、中国中化(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国家能源集团,中环联合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及湖北、内蒙古、陕西、山东和河北生态环境厅等20余家单位的50余位专家参会。这也标志着化工产品纳入中国碳市场交易的前期工作正式开始。

       根据目前工作进度,预计合成氨和甲醇将是最先被纳入中国碳市场的化工产品,这也将直接带动中国绿色甲醇和绿氨市场的快速发展。

二.氢基能源支持政策

       我国针对氢基能源中的主要产品分别推出了产业政策,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氢能为核心,覆盖绿氨、绿色甲醇等各种产品的氢基能源系列产品政策体系。

       ①氢能政策:未来中国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早在2006年,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就被国务院列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先进能源技术之一。随着2020年氢能被列入能源范畴以来,氢能在达成低碳发展目标中的战略地位愈加凸显。发改委和能源局等多个部门围绕氢能产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推动氢能产业快速发展。之后各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政策大力发展氢能,涉及氢能基础设施的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氢能产业生态体系的构建等多个领域。

       ②绿色甲醇政策:绿色甲醇汽车和船舶应用技术已经成熟,具备在政策支持下大规模应用的条件2023年,国内多个省市制定了推动甲醇汽车推广的具体政策。5月, 山西省工信厅等10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全省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提出在省属国企率先推动实现甲醇重卡规模化应用,牵引带动甲醇全车型向全社会推广使用。8月,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印发《邯郸市推进甲醇汽车生产制造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9月,海南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示范应用。10月,新疆维克拉玛依政府发布《关于克拉玛依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关扶持政策》,支持建设加氢站和甲醇加注点,鼓励在现有加油(气)站增加甲醇燃料加注设施;新增及更新重载卡车率先示范推广采购氢燃料电池汽车和绿色甲醇车。

       ③绿氨政策:绿氨成为合成氨未来发展方向,生产及应用技术正逐步成熟2022年初,发改委等部委发布了《合成氨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提出逐步引导传统高能耗合成氨进行原料结构和生产技术的优化,逐步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同时积极研究可再生能源制氢在传统合成氨等行业替代化石能源制氢,进一步推进行业的绿色发展。《“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指出拓展氨作为储氢载体的应用领域,开展依托可再生能源制氨的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并被列为重点示范。20223月发布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积极引导合成氨等行业由高碳工艺向低碳工艺转变,促进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20247月,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提到了鼓励绿氨掺烧,提出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绿氨能力,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在产业层面,氢基能源既是解决上游新能源产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手段,也是下游无法实现电动化改造的交通、建筑、制造业等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的理想选择。综合来看,政策的鼓励、市场需求的拉动、生产技术和应用技术的持续优化三大要素协同发力,将推动氢基绿色能源成为未来能源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故政策、需求和技术将是影响氢基绿色能源产业未来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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